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办于 1953 年,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是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 7 大学科门类,65 个本科与业。2016 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8 月底至 9 月初( 具体时间以各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进行补报。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 考生须按网上报名选择的确认地点和确认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时间
10 月下旬(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试题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 (2011 年版)的要求统一命制。 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 150 分;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五、考试科目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管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六、录取规则
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时间,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我校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审核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招办同意后可降分录取。
七、毕业与学位
1、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由河北地质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实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
2、符合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关要求,可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河北地质大学相关科类学士学位
八、招生专业
注: 1. ●为各省招生专业。 以上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河北省招生地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测绘工程”和“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只限“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保定华勘技工学校”和“河北地质大学本部招生”;“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只限“河北地质大学本部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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