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人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山东成人高考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分别有50、30、20分的照顾加分政策,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对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会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加分。
山东成人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条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 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
提示: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心动的朋友可在山东成人高考网进行预报名,专人负责,系统学习,轻松考取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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