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公告一(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
网上报名:8月23日9时至8月30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查看审核结果:9月7日上午9:00发布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网上交费。未通过审核考生,于9月7日至9月9日,根据系统提示“审核不通过原因”“考生操作办法”,网上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或现场交验材料(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其报名无效;9月10日12时前,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考生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现役军人考生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核。
网上交费:9月7日9时至9月10日16时。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的,其报名无效。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考生交费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选择分片区:拟在廊坊、保定、邯郸、唐山、邢台考区应考的考生,可于9月14日上午9时至9月15日上午9时,登录报名系统就近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以“分片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将以所选“考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
(二)免试生
网上报名:8月23日9时至8月24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2023年9月退役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报考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军人也在上述时间报名。
现场核验材料:8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至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审核点(见附件)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8月30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号。未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8月30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考生”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考生点击“考生注册”,阅知“报考须知”,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设置密码、输入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码,按报名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注册。然后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填报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以及我省规定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
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一次。若身份证号“被占用”,考生本人可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审核点进行身份核实,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办理重置。
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请勿变更。省教育考试院将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相关提醒信息。如因变更手机号码或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点、招生学校无法联系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征集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设置的“密码”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至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密码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写的“居住地址”,是招生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试机构向考生寄发《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重要依据,因地址不准影响送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醒考生注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三、相关要求
(一)现场核验材料相关要求
1.系统提示需到现场核验材料的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操作后,需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所选考区内任一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现役军人考生需现场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免试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修改报名信息相关要求
如需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信息修改”按钮,进入“填报基本信息”页面,可查看或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完成后,分别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确认提交”按钮,完成网上报名流程。不进行确认提交操作,系统将保存最后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页面的信息。如未按要求完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温馨提示:
1、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默森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本站文章部分转载自网络,版权等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