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学生:
2023年上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将于近期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及时间
1.答辩对象:已参加2023上半年答辩申请且答辩资格审核合格的网络教育、函授教育学生(须照片审核合格)。
2.答辩时间:2023年4月16日-5月7日(具体时间以各群管理员通知为准)。
二、答辩准备工作及要求
1.学生需根据“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顺序安排表”(附件1)于4月12日前加入相应的QQ群,加群请备注分组序号及姓名,逾期未加群影响正常答辩,相关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入群后及时修改群名片为“分组序号加姓名”,如“01-张三”,以便管理员及时联系。
2.学生须服从群管理员统一安排,配合做好软硬件测试及其他准备工作(具体视频软件根据群管理员要求安装)。入群后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时刻关注群消息,以免错过准备工作影响正常答辩。
3.本次答辩以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学生可到所属学习中心、教学点参加。学生也可自备音视频设备(计算机、摄像头、音箱、麦克风)和网络信号等,保证设备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三、答辩主要流程
1.自我介绍。学生介绍姓名、学号、专业等个人信息。
2.自我陈述。自述内容包括选题动机、写作过程、内容简介、研究结论、自我评价以及写作心得体会等,时间3-5分钟。
3.提问与答辩。答辩小组向学生提问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方法等问题,综合考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问后学生随即进行简明、准确回答。
4.评定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研究能力、论文写作水平及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答辩学生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入答辩教室后在镜头前出示,确保本人面部与身份证同时处于画面内,经老师核验后方可开始答辩环节。本次答辩实行全程录屏,如发现存在替代答辩者,学院将取消答辩成绩,不再接受其答辩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理。
2.答辩学生须根据答辩顺序提前做好准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线,应提前与群管理员说明情况,上线后耐心等待、服从安排;答辩期间不得在群里聊天,以免影响答辩正常进行,不尊重答辩教师、扰乱答辩秩序的一律取消答辩资格。
3.答辩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须学习中心出具证明,学院据实协调解决。无故缺席答辩者,成绩以不合格记。
4.答辩过程中,老师有明确指出论文需修改的,学生须按意见认真修改,并在5月15日前登录“学位管理系统”答辩申请模块提交修改稿。学院将对修改稿重新检测,重复率合格的提交各专业答辩小组,经答辩小组审阅后评定最终答辩成绩。学生未按时提交论文修改稿、修改稿重复率高于30%、未按答辩老师意见修改、修改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或存在论文作假行为的,最终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5.答辩成绩预计于5月底发布在“学位管理系统”,成绩不合格学生列入下个答辩批次管理(如符合下一批次学位报名条件)。
6.为配合学校教务处做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学院将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向答辩成绩合格的学生开放学位管理系统,由学生本人完成报送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和论文关键词等信息填报(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2)。填报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学生务必重视。
7.其他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申请由我校代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原则上参照上述要求开展论文检测和答辩工作,论文检测情况和答辩成绩以书面形式函告我院,并自行承担相关工作及材料的相应责任。
附件:1.各专业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顺序安排表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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