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明书的通知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的相关规定,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士学位证明书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范围:学位证明书办理对象为因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二、提交材料:
1.《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页)
3.两张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及照片电子版(像素为630*480,大小为20k-40k),电子版照片发至LNUCED@126.com邮箱,主题命名为“身份证号+名字”,照片以附件形式上传。
★若原学位证书已在学信网可查询且信息无误,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材料无需提供。
4.学校档案馆开具的学位证明
三、受理时间:学期内的工作日均可,寒暑假须通过工作微信LNUCED提前预约。
四、办结时间:每月第4周的星期三(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点: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学历教育管理科(崇山校区机关楼226)
六、证明书领取时间:提交办理申请全部材料后,经确认无误,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联系电话:024-62202177
八、学校档案馆地址及电话: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图书馆南侧,024-62202809
九、相关文件及学位证明书取送方式:
1.到校领取:办理学位证明书材料可送至崇山校区正门,并拨打62202177联系工作人员领取
2.快递邮寄: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收件人:李老师 电话:024-62202177。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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