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公告
我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毕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毕业条件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时间
考生应在6月24日前(周六、周日除外)到相关单位提交毕业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1.社会考生应到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市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助学班的考生向所属主考学校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2.申请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毕业生电子图像、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内容要完整真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交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材料不齐全或是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3.考生已办理免考的课程,须提供经省自考办签批的免考审批表。
4.根据《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琼考〔2022〕1号)和《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过渡课程顶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4年上半年开始按照《专业汇编》的专业申报毕业。
5.考生的毕业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电子注册时,如因前置学历存在问题或电子图像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的,本次不再重新上报注册,待提交准确有效的材料信息审定后,同下次毕业申报办理。
四、毕业生电子图像要求
考生的毕业生电子图像须是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申报前一年以内)规范采集的电子图像文件。电子图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考生因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问题而造成无法办理毕业的,后果自负。
(一)电子图像拍照要求
1.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建议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8.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海南省考试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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